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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LEDA Bank Plc账户操作通用条款与条件

通用条件或叫“协议”被创建为标准用于操作账户交易带有透明度和保护客户 该条规带有“账户交易的条款与条件 利率 和服务费用(Account Operations Conditions, Interest Rate and Fees Charge)”和“利率表(Interest Rate Table)”给客户。本通用条件或协议 包括账户交易的条款与条件 利率 和服务费用有解释关于ACLEDA Bank Plc提供客户的存款服务 和其它服务。

当客户在柜台员面前或线上系统同意开户的时候 证明说客户已被解释和介绍 或自己已阅读明白并同意所有制定项目和同意账户交易的服务费用和同意ACLEDA Bank Plc正式发布的利率 然后该协议将被生效。

ACLEDA Bank Plc可以随时更改该协议 利率 条款与条件 和账户交易的服务费用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最后更新资料保留在网站:https://www.acledabank.com.kh 为了推广到公共客户 和目前与未来ACLEDA Bank Plc的账户操作。 ACLEDA Bank Plc 应就任何涉及影响客户权利与义务的条款修订, 向客户发出通知 (通过任何适当的方式, 或在银行可行的范围内进行)。

“客户”指是申请开户的人 或账户持有人 或操作银行服务的人。

“银行”指是ACLEDA Bank Plc。

1 账户持有人

客户可以开户代表自己 或有一个人或多人参与代表联名账户 或代表企业。下面是账户持有人的类型:

2 开立账户

2.1 客户要填写和盖指纹/生物识别 或在银行提供的申请开户表上签字并交个人资料或企业/机构的身份证件根据政策和银行的流程 以便确认真实和理所当然。如果需要在申请开户表上更改信息 客户要书面通知银行。如果客户由残疾而不能签字或盖指纹要执行如下:

2.2 开立往来账户的时候 客户需要存款存入账户 根据银行已经制定。对于储蓄账户 和活期账户不需要客户存款 除非定存账户 客户需要存款不能低于银行已经制定的最低金额。

2.3 往来账户要求客户使用支票来操作交易。而储蓄账户可以使用存折或账户卡按照客户的要求。使用支票 和存折 客户需要支付服务费用根据银行已经制定。

2.4 对全部往来账户 客户同意授权给ACLEDA Bank Plc记录关于不足够金额或没有金额的支票给第三方通过信用局根据通告关于分享信用记录。同时客户也有权利接收信息和自己的记录和有权利抗议以便更改或删除该记录如果有足够证据根据流程如柬埔寨国家银行的通告关于分享信用记录。

2.5 全部账户是被鼓励关联AC Super App和ACLEDA网上银行 以便带有方便管理和操作账户交易如:转账汇款 支付 转入-转出交易账户和特别是随时各地可以查看账户的对账单等。除非公务员的社会保障资金(NSSFC)国家退役军人的保障资金(NFV)残疾人的保障资金(PWDF)受益人的客户 如果客户不能操作交易。

2.6 客户不得以出售,出租或提供给他人用于欺诈目的而开立账户,也不得作为他人开立账户的代理人或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或国际法律的行为。 如果被发现客户的账户有关任何违法行为 或有关洗钱 和恐怖融资 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融资 或其它欺诈 账户持有人将被处罚 和/或罚款根据法律法规, 银行在此类情况下不对客户 或任何相关方承担责任。

2.7 对美国籍的账户持有人 或企业需要提供纳税标识号(TIN-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对于个人 或雇主识别号(EIN-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对于法人通过 W-9手续表根据美国人的海外账户的税务合规如ACLEDA Bank Plc制定的政策。

3 注销账户

3.1 注销个人账户 账户持有人要填写银行提供的申请注销账户表单 对联名账户需要全体成员同意或允许任何一个成员按照条规关于申请注销账户如银行已制定。对账户的余额要操作按照账户操作条款与条件和如保留在银行的签名样板。

3.2 注销企业账户 客户(账户持有人或授权人)要办手续申请销户具有签名和盖章(如有)清楚和正确 或填写申请销户表 而对提取账户里的余额需要操作按照账户操作条款与条件和如保留在银行的签名样板。

3.3 自从开立账户后带有三个月时间客户可以申请注销账户 可是客户需要支付费用根据银行已制定。

3.4 注销储蓄账户 不需要客户交回存折或账户卡除非有必须要求。

3.5 注销往来账户 客户需要交剩下的支票回银行和要确定没有已发放的支票未付款否则销户之前客户要书写保证。如果账户持有人发放支票具有不足够金额或没有金额多于三次银行有权利自动注销客户的账户就算银行未收到剩下的支票或未支付。

3.6 如果银行要求要有监管机构的同意 才可以开立账户 保留账户 和跟银行使用账户操作交易 客户要执行照要求。银行可以随时要求客户提供该资料。

3.7 银行保留在无需事先通知客户的情况下, 暂时冻结账户资金或关闭账户的权利 当银行收到监管机构的指示或要求, 及/或拥有证明文件证实以下情况时:

3.8 当客户注销账户成功后 账户持有人可以申请银行提取 或授权给银行 以便继续保存该个人信息数据 无论如何银行将保存客户的信息直到某个时间 或从系统删除有关账户的信息数据根据ACLEDA Bank Plc保存数据的政策 以便操作实践银行的责任符合法律。

4 账户的交易

4.1 每对银行的指令必须是书写带有客户(账户持有人或授权人)拇指印/生物识别或签字(原版)如保留在银行似 如果客户因残疾原因而不能签名或盖指纹 需要操作像开立账户的条规一样。提现或转账通过自动指纹机低于制定的限额是不必在提现或转账表上签名或盖指纹。银行不接收复印件或打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指令除非跟银行有书写的特殊协议。每收到客户的指令或资料具有不清楚或有争议 银行绝不会接收该资料 除非银行收到证明说该资料文件是真实正确。

4.2 客户要负责任按照已跟银行同意的协议关于发放支票或填写支票或操作账户包括:联名签字 多方签字 账户最大余额 或最小余额的协议。

4.3 每笔交易如:转账 存款或其它交易带有货币和客户的账户货币不同 货币将自动兑换按照客户正在交易的账户货币和汇率按照银行实际交易日期。

4.4 银行有一致的权利 对外币账户(其它外币除美元)提取现金和发放现金给账户持有人按照两种方式如下:

4.5 操作证券交易 (私人或政府证券) 中, 交易账户或现金结算账户持有人必须将所订购证券价值的至少 100% 加上服务费存入交易账户 (交易账户余额 ≥ 100% 证券总价值 “证券价格 × 购买股数” 加交易费)。在柬埔寨证券交易所 (CSX) , 柬埔寨证券监管委员会 (SERC) 或柬埔寨国家银行 (NBC) 提供额外指导机制或程序的情况下,该存款可低于证券订单价值的 100% 加费用。 证券交易中客户现金账户, 个人账户, 证券公司的结算账户与 CSX 清算结算系统运营商账户之间的现金结算, 应在 ACLEDA 银行收到 CSX 和证券公司通过 CSX 系统, CSX官方数字方式或柬埔寨国家银行 NBCP 系统发出的电子支付指令后执行,无需账户持有人直接指令, 其他交易按标准操作条件执行。

5 更改账户信息

5.1 全部账户(储蓄账户 往来账户 活期账户 定期存款和其它账户)可以更改信息根据客户的要求 通过填写申请更改信息手续在银行办事处或从网站:www.acledabank.com.kh/kh/eng/formcenter 下载和要正确填写 以便交给银行包括合法有效的证件和其它相关证件关于更改信息。更改的信息生效直到收到客户的新通知和客户要全负责任对损失由更改信息而导致。

5.2 填写申请更改信息如上述也可以操作对联名账户和企业账户可是必须有全体成员或任何一个成员根据账户操作条款与条件来申请更改信息按照银行已制定。对企业账户也可以申请更改信息通过客户的书写申请表(账户持有人或授权人)。

5.3 当身份证明文件或相关文件即将到期或已到期时,客户有义务及时更新,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客户可通过银行分行, 外派销售代理或电子邮件(针对个人账户)提供更新文件。银行将通过所有可用渠道发送通知,或采取多种措施, 更新即将到期的相关法律文件。

5.4 如果发现客户的申请不符合条规 银行有权利拒绝更改客户的信息。

6 透支负债

如果提现多于账户里的余额(账户里的现金)客户要还款回银行和支付借贷金额的利息和其它罚费按照银行已制定。

7 警告

7.1 当丢失未填写金额的新支票的时候 客户要及时书面通知银行而要确认账户名称 账号 时间 日期 位置 张数 和丢失的支票编号清楚 以便银行在电脑系统里止付该支票。

7.2 当丢失已填写金额的支票 或止付某张支票 客户要及时书面通知银行 而要确认账户名称 账号 时间 日期 位置 支票里有金额的编号 负责人/机构 和止付该支票的原因。如果客户提供的信息不正确 银行不负责任对于止付该支票。

7.3 客户要保留最低余额在账户里根据银行的制定。当账户里的余额低于最低余额的时候 每月底服务费用将从客户的账户扣付 除非有银行的同意。

7.4 当有成员“联名客户”丧失成员资格 银行将处理账户里的余额和属于“联名客户”的抵押品按照资格成员的指导照在参考附件里。

8 支票账户或往来账户

8.1 支票将被使用根据柬埔寨王国的法律 和客户要承认 该法律可以禁止某活动关于美元或其它国家货币的支付在柬埔寨。银行不负责任某交易是符合法律还是不符合法律 可是银行有权利拒绝支付 除非收到证明确认该支付是正确和符合法律。

8.2 已签发的支票 要有足够余额能够让银行进行支付 否则客户将被现金处罚根据柬埔寨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法和要面对法律负责。

8.3 支票将被支付当出示的时候 就算出示日期发生在签发日期具有备注确认的期前。所以客户要确认账户里的余额是足够用于支付对于已签发的支票 否则银行不负责任。

8.4 支票被用于从客户账户提现 必须是由银行出版和发放的支票和符合银行的条规。每张支票要有授权人的签字/拇指印跟保留在银行的样板一样和盖章(如有)。

8.5 当银行发现支票是不可以支付 银行将转回支票到出票人(不是银行的责任)并说明不支付的原因。银行不负责任关于不接收支票就算该支票可以接收而导致影响到客户或某第三方 以便能够让银行诚信的进行操作交易。

8.6 如果受益人的名称和表里的客户名称保留在银行不一致 银行有权利不接收支票并不转入账户里。

8.7 银行可以接收支票作为存款根据银行的审慎。该存款当银行结清后生效并收到利息。当收到支票存款的时候银行将发放收款证给客户以便证明和承认已收到支票和以便作为输入金额到客户账户的证据。银行不负责任对没有银行发出收款证的支票存款。

8.8 银行充当收集客户支票存款的代理人。客户是负责收集存款的风险。如果支票没有足够余额 已经转入账号的余额将被反转 和银行有权利向客户收现金。

9 账户对账单和账户信息

9.1 全部在账户里的经济交易 客户可以查看和对照清楚该交易通过自动存取款机 AC Super App ACLEDA网上银行服务或银行提供的对账单。如果出现异常或发现自己的交易历史记录和收到的账户对账单不同样 要不超过 30 天通知银行 自从该交易已被操作 以便能够让银行查看错误并改正。对于账户交易的无意错误由操作员或系统出错导致 银行有一致权利 改正根据实际情况。

9.2 每来往信件和通知书信发到客户关于账户 将被发送到客户已填写开立账户的邮箱 或客户书面通知银行的最后更新邮箱。银行不保证每来往信件或通知书信能够全部发到客户。

9.3 每家分行的客户要授权给银行关于提供有关本人账户信息和金融情况信息 如果有监管机构 审计和其它情况的要求 而要有客户的同意和符合柬埔寨王国的法律。

10 支付和费用

10.1 银行要算费用对于账户的交易 而该费用被创建如在“条款与条件 和操作交易的服务费用”以便让客户知悉关于账户信息和其它服务费用。对于账户交易出去的服务费用 需要按照银行已正式发布的服务费用或按照已跟银行有特殊协议的服务费用。

10.2 决定操作交易 和同意支付现金 或允许银行从本人账户扣付服务费用 和其它有关的费用之前 客户要查看银行已正式发布的服务费用 或已同意协议的服务费用清楚。已同意的交易费用 不允许在没有某方同意而更改或调换。

10.3 客户要支付所有费用关于账户交易或支票或其它服务根据银行的要求 和银行将从客户的账户扣付费用和其它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

10.4 银行有一致权利从客户账户扣付金额以便支付客户欠银行的债务 费用 处罚费用 和其它服务费用 或以便调整支付由技术错误导致而不必先通知 和银行不负责任关于丢失账户里的金额 就算有资料保留在银行有说明。如果账户里的余额不足够 银行将通知客户来存款存入账户。银行将结算欠债金额一个月 2.5%(百分之二点五)的利息除非透支账户。该权限将被操作在全部银行的办事处的全部账户。

10.5 银行将提前通知 30天如果有改变其它服务费用 通过方式如下:

10.6 如果银行发现某个方式 用来加强操作权利 或保护权利 或解决意外的争议关于客户账户 那对于费用和其它服务费用包括法律费用是由客户负责并从客户账户扣付。

11 赔偿

11.1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如果由客户在账户里操作各种交易而导致错误 客户要无条件同意赔偿银行对于损失 抗议 投诉 措施 债务 有关法律费用 和其它费用。

11.2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如果由客户在账户里操作各种交易而导致错误 银行不负责任对于抗议 要求 措施 投诉 丢失利益 其它费用 包括有关法律费用 债务 或某负责任 除非是由银行的技术错误而导致。

12 隐私声明

12.1 银行可以收和保存客户提供的信息如:高棉文名称 和拉丁文名称 电话号码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过期日期 工作证 地址 邮箱和其它信息用来支持开立账户。

12.2 银行可以使用客户的个人信息根据如下情况:

12.3 银行将分享客户的信息按照法律法规 和监管机构的必须要求 和分享给第三方 或服务供应商的合作伙伴以便管理和处理客户的支付交易。

12.4 银行将保存客户的信息根据ACLEDA Bank Plc保存数据的政策。银行按照符合法律条件可以保存客户的信息直到某个时间以便操作实践银行的责任。当客户的信息不再有必要的时候 银行将马上删除具有安全和保密。

12.5 银行保证客户的信息被保存带有高安全性。银行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按照高安全方式带有加密技术的高安全机制及符合行业安全标准的基础设施以便避免没有批准的侵略 收集 操作 披露 复制 改变 提取或其它风险。

13 其它

13.1 为了保证客户的债务 银行可以保留资产或货币 或其它客户的财产 或客户亲自保存在库里 或保存在银行所有权的某个位置 或其它方式 以便保护安全。

13.2 如果还款回银行的现金是被预扣或被提取的金额 客户要支付增多金额还回银行 无论如何能够让在被预扣和被提取后银行可以收到等于客户还回银行的现金。

13.3 客户的债务对银行不会有影响 就算有改变成员资格 或改变法律的某个项目 它将转负责任到客户的继承人。

13.4 客户将收到利息根据ACLEDA Bank Plc制定的账户类型和利息每天被自动累积以便按账户类型和时间转入客户账户 和要支付税务根据经济与财政部的税务局已制定的扣税利率 而将被自动从客户账户扣付。

13.5 没有取-存款 使用柜台转账/存款-付款 使用电子银行或数字系统操作交易 和其它账户交易 和交易由银行操作如 算利息和其它超过 12个月的服务费用的所有账户 将被视为休眠账户 和要算服务费用根据银行已制定 和从客户账户扣付。

13.6 某上述的内容如果有不符合柬埔寨王国的法律 将被认为废除 可是不会影响到其它有效的内容。

13.7 客户同意最后更新条款与条件保留在 ACLEDA Bank Plc 的正式网站通过打勾 ( √ ) 同意在开立账户表 和保存在客户开立账户文件夹 或通过其它银行可以做到的电子方法 以便确认正确的操作银行账户。如果各版本内容存在差异 或不一致, 应以高棉文版本为准。

本人已阅读明白并同意上述所有的条款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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